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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13 】

校属各单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20年暑假放假时间调整及下学期开学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学生:7月25日起放假。

9月11日各学院福建省外学生报到;

9月12日光电学院、土木学院、财会学院、外语学院,服装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福建省内学生报到;

9月13日电子学院、信管学院、经管学院、体育学院、光华学院,服装学院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福建省内学生报到。

9月14日正式上课。

2.教师、辅导员:7月28日起放假,9月8日报到上班。

3.行政人员:7月29日起放假,9月7日报到上班。

4.学校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资产处人员放假及返校时间由总办安排。

5.校领导放假和返校时间由董事会安排。

二、放假前主要工作

1.全体教职员工应按要求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假;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评估标准组织检查教师教学文件,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教师,不得放假。学校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期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工作未完成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2. 各单位应于7月23日前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主要内容:本学期主要工作及成绩;存在问题和整改办法、建议;下学期工作打算),并将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格式要求:标题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三号仿宋体,行间距1.5倍,纸质文档盖本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3.各单位应于7月22日—25日期间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文书档案及目录移交学校档案室,并将公章交存学校办公室。

4.各单位应将需要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的正高级职称教师名单及离校时间于7月23日前报学校办公室。

5. 放假前,学生工作部门、各教学单位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防诈骗、防溺水宣传教育及注意交通等安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健康管理制度,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6.各单位放假前应按期末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大扫除、关闭用电设备,办公室及重要场所经检查后贴封条。保卫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校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值班安排

有关单位应于7月23日前将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疫情期间,各部门人员应尽量减少出行,外出需注意做好防护措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愉快的假期。

特此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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